靖江市商贸行业办公室通过泰州国联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交易所”)公开转让其持有的靖江市欣欣燃料有限公司10%的股权,现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
转让方承诺:合法持有靖江市欣欣燃料有限公司 10%的股权,本次股权公开交易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相关情况。
一、转让标的
靖江市商贸行业办公室持有的靖江市欣欣燃料有限公司 10%的股权。
靖江市商贸行业办公室为事业法人单位。
二、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企业概况
靖江市欣欣燃料有限公司是 1998年8月4日注册登记的企业,注册号:3212822100962;住所为靖江市车站路65号,法定代表人陈靖东,注册资金5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煤炭、焦碳、金属材料、生铁炉料、润滑油、燃料油(除成品油)、化工原料(除化学危险品)、五金交电、装饰材料、木材建材、机电产品(除汽车外)批发、零售;煤炭代储代运代装卸。
(二)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靖江市欣欣燃料有限公司现股权结构为:靖江市商贸行业办公室投资 5万元,占10%;其余股东均为自然人。
(三)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靖江敬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靖江市欣欣燃料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靖敬会评字( 2007)第015号),截止2006年12月31日资产评估基准日,该公司净资产为-2268663.21元。该评估结果已经靖江市财政局核准。
(四)重要事项
标的企业现有股东对转让标的有优先受让权。标的企业现有股东如行使优先受让权,需按本公告的规定进场交易。
从 2006年12月31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发生的损益对股东权益的影响由受让方承担。
三、公告期限
自 2007年5月24日8时30分起至2007年6月20日17时止。
四、转让参考价: 0元。
五、意向受让方须具备的条件
1、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不存在妨碍其成为合法股东的障碍。
3、遵纪守法,无不良失信记录,具有相应的投资能力,收购资金来源合法且能一次性付清股权转让款。
4、外国及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意向受让方须报送材料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报送:
1、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2、营业执照(已年检)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对照);
3、银行出具的信用等级证明;
4、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或有权的董事会)受让决议;
5、最近年度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和最近一期的月度财务报表。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身份证原件对照);
2、自然人基本情况;
3、合法资金来源证明。
七、报名程序和转让方式
1、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截止期限前至交易所(地址:泰州市东进西路76号)办理受让登记,提交相关资料,并将交易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汇入交易所交易结算专用账户(户名:泰州国联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泰州分行,账号:0182600059250)。
2、公告期满,交易所会同转让方确定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如只有一个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且办理了报名手续,则在获得原产权转让批准单位批准后,将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国有股权;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且办理了报名手续,则通过竞价的办法以出价高者为受让人(具体竞价事项另行通知)。
八、备查文件
凡有受让意向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可在交易所查阅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全部文件。
1、靖江市国资办《关于同意转让靖江市欣欣燃料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的批复》(靖国资办[2007]11号)。
2、靖江敬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靖江市欣欣燃料有限公司评估报告书》(靖敬会评字(2007)第015号)、靖江市瑞华会计师事物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靖华瑞会审字[2007]025号)。
3、靖江市欣欣燃料有限公司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4、靖江市欣欣燃料有限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文件。
5、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6、其他。
九、其他
交易所将于本公告期内(不含双休日、节假日)上午 8:30-11:30、下午14:00-17:00,接受报名及资料查询。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 0523-6233991
联系地址:泰州市东进西路 76号
特此公告!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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