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泰兴市对外贸易公司

国有产权意向受让人的公告



    经泰兴市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泰兴市对外贸易公司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批复》 (泰企改[2007]15号)批准,公开转让泰兴市对外贸易公司国有产权。现公开征集意向受让人。
    转让人承诺:本次股权公开交易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告仅为本次国有产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本产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转让方提供的资料。

    一、转让标的
   
泰兴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持有的泰兴市对外贸易公司 国有产权。
    二、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企业概况:
    泰兴市对外贸易公司成立于 1980年2月1日,为隶属于泰兴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国有企业,取得注册号为32128300020060404005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泰兴市泰兴镇国庆东路49号,法定代表人潘杰,公司注册资本629万元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自营和代理本市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商品以外的进口业务;承办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和“三来一补”业务;农副产品、针纺织品、五交化、百杂货、木材、建材、金属材料、 摩托车及配件批发、零售、代购代销、代储代运,摩托车维修。公司下设:泰兴市粮油食品土畜产进出口公司、泰兴市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泰兴市纺织丝绸进出口公司、泰兴市纺织服装进出口公司、泰兴市化工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泰兴市轻工工艺品进出口公司、泰兴市服装进出口公司、泰兴市苏兴报关行和泰兴外贸公司南京联络处,上述各小公司除南京联络处、苏兴报关行外都已停业。
   (二)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泰兴永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泰兴市对外贸易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泰永会评( 2006)112号),公司截止2006年10月31日资产评估基准日的总资产为9860804.09元,总负债11543445.02元,净资产为-1682640.93元。该资产评估项目已经泰兴市财政局(泰财国资[2007]136号)核准。
   (三)重要事项
   1、泰兴市对外贸易公司国有资产中的岚山酒楼和国庆东路的土地使用权已抵押给中国农业银行泰兴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泰兴支行已对其贷款提起诉讼;
   2、本次国有产权转让不包括国庆东路49号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该土地面积为2243.43平方米),受让人必须承诺受让本国有产权后,该块土地上的房产服从城市规划要求。
   3、泰兴市对外贸易公司已于2002年对公司所有职工身份进行了置换。
   4、上述净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评估报告所列的资产和负债。
   三、公告期限
   自 2007年8月24日8时30分起至2007年9月20日17时。
   四、转让参考价
  
泰兴市对外贸易公司 国有产权转让参考价为 40万元。
   五、期后事项
   泰兴市对外贸易公司自 评估基准日至 产权变更登记 日期间的经营损益由受让人承继,不再另行审计和结算。
   六、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可申请受让本公告中的国有产权。
   1. 受让方应具有相应的投资能力,并承诺不存在妨碍其成为合法受让人的障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
   3.承诺收购资金来源合法且能合法用于收购。
   4.涉及外资收购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 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大专以上学历及从事外贸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经历且业绩较好。
   6.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意向受让方须报送材料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的基本情况、营业执照副本(已年检);
    2.银行出具的信用等级证明;
    3.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或有权的董事会)同意受让泰兴市对外贸易公司国有产权的决议;
    4.上年末财务报表及中介机构审计报告和最近一期的月度财务报表。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2.自然人基本情况、外贸企业出具的管理工作经历证明、个人简历。
    八、申请程序
    意向受让方应向泰州国联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交相关资料,并填写《企业国有股权受让登记表》,在公告截止期限前送达泰州国联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513万元人民币汇入泰州国联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结算专用账户(户名:泰州国联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泰州分行,账号:0182600059250)。
    公告期满,泰州国联产权交易所会同转让方协商确定合格的意向受让人。
    九、转让方式
   
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将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受让人;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在获得原产权转让批准单位批准后,将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国有产权。
    十、 泰州国联产权交易所 将提供备查文件,供意向的投资者查询
   
凡有受让意向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可查阅与本次产权转让相关的全部文件。
   (一)《竞买须知》。
   (二)备查文件:
    1.泰兴市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泰兴市对外贸易公司进一步深化改革的批复》(泰企改[2007]15号)。
    2.泰兴永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泰兴市对外贸易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泰永会评(2006)112号)、《离任审计报告》(苏鼎审[2007]3-48)。
    3.泰兴市财政局核准文件(泰财国资[2007]136号)。
    4.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其他材料。
    十一、其他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 0523-86233991
   联系地址:泰州市东进西路 76号
   特此公告!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