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泰州市财政局《关于同意对泰州市病毒研究所对外投资股权进行公开转让的批复》 (泰财国资[2008]6号)批准,公开转让泰州市病毒研究所持有的 泰州 亲和力生物技术 有限公司 20%的国有股权 。现公开征集意向受让人。
转让方承诺:本次股权公开交易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告仅为本次国有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转让方提供的资料。
一、转让标的
泰州市病毒研究所持有的 泰州 亲和力生物技术 有限公司 20%的国有股权。
二、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企业概况:泰州亲和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于 2008年1月11日成立,位于江苏省泰州市药城大道2号单元式研发楼1楼,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营业执照注册号:321200400011248号。经营范围:生产禽流感病毒检测仪器,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并提供技术服务。
(二)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江苏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 泰州 亲和力生物技术 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书》(苏中兴评报字 [2008]D037号、[2008]D037-1号), 截止 2008年5月31日资产评估基准日, 泰州亲和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的总资产为 1045.51万元人民币,总负债0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045.51万元人民币; 泰州市病毒研究所持有的 泰州 亲和力生物技术 有限公司 20%的国有股权价值为 209.10万元人民币。 该资产评估项目已经泰州市财政局备案。
(三)重要事项
1、 从 2008年5月31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泰州亲和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发生的损益由转让方承担。
2、 泰州 亲和力生物技术 有限公司 经营层参与本次国有产权受让。
三、公告期限
自 2008年6月14日8:30至2008年7月11日17:30。
四、转让参考价 209.10万元 。
五、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事业法人及自然人,可申请受让本公告中的国有股权(外国及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一)法人
从事禽流感病毒检测仪器生产的企事业单位。
(二)自然人
1.具有从事病毒学研究15年以上经验并有学术成果;
2.具有病毒学产业化专利成果;
3.成为转让标的企业股东后未来5年(根据企业工作需求)每年在转让标的企业工作时间不少于4个月。
六、意向受让方须报送材料
(一)法人
1.单位的基本情况、营业执照副本;
2.银行出具的信用等级证明; 合法资金来源证明;
3.股东会受让股权的决议或有效的董事会决议(国有单位应提供上级部门的批准文件);
4.上年末财务报表及中介机构审计报告和最近一期的月度财务报表;
5.《竞买须知》中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自然人
1、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身份证原件对照);
2、自然人基本情况;合法资金来源证明;
3、对应自然人受让条件的证明资料。
七、申请程序
凡有受让意向的法人或自然人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可查阅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全部文件,意向受让人应向泰州国联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交相关资料,并填写《企业国有股权受让登记表》,在公告截止期限前送达泰州国联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30万元人民币汇入泰州国联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指定的交易结算专用账户(户名:泰州国联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泰州分行,账号:0182600059250)。
八、 泰州国联产权交易所 有限公司将提供备查文件,供有意向的投资者查询
(一)《竞买须知》。
(二)备查文件:
1.泰州市财政局《关于同意对泰州市病毒研究所对外投资股权进行公开转让的批复》(泰财国资[2008]6号)。
2.《 泰州 亲和力生物技术 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书》(苏中兴评报字 [2008]D037号、[2008]D037-1号)及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3.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 泰州亲和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
5.其他材料。
九、其他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 0523-86233991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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