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江苏梅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5%股权意向受让方的公告



    泰州市华泰工业控股经营有限公司拟通过泰州国联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转让其持有的江苏梅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5%的股权,现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
    转让方承诺合法持有江苏梅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已经获得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泰州市华泰工业控股经营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江苏梅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泰政复 [2005]98号)的批准。
    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相关情况。

   一、转让标的
    泰州市华泰工业控股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梅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5%的股权。
    泰州市华泰工业控股经营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

   二、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企业概况
    江苏梅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是在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的有限公司(注册号为: 3212002100297),住所为泰州市江洲南路2号,法定代表人周虎宏,注册资金96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热力、电力的制造销售(限分公司或子公司经营),化工科技开发、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二)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江苏梅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现股权结构为:泰州梅兰氟材料有限公司出资 3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7.5%;泰州市华泰工业控股经营有限公司出资2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泰州德山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8.75%;陈伟出资18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8.75%。
  (三)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江苏经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梅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经纬评报字 [2006]第51号), 江苏梅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截止 2005年11月30日资产总计396317439.72元,负债总计192012088.21元,净资产总计204305351.51元。该评估结果已经泰州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根据 江苏日月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 江苏梅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苏日月星会专字 [2006]049号), 梅兰集团 2005年12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的净资产减少22552985.55元。
  (四)重要事项
   江苏梅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现有 股东 泰州梅兰氟材料有限公司、泰州德山投资有限公司、陈伟对本公告转让标的在同等条件下 有优先受让权。标的企业 现有 股东如行使优先受让权, 需按本公告的要求进场交易。
   江苏梅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有重大影响的长期投资有:江苏梅兰化工有限公司(占 42.64%股权)、泰州梅兰热电有限公司(占40%股权)、泰州梅兰热电物贸有限公司(占90%股权)、泰州宏益化学有限公司(占68.18%股权)、泰州梅兰农化有限公司(占88.7%股权)、泰州市飞星工业设备安装总公司(占100%股权)。
   江苏梅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6年2月名称变更为江苏梅兰化工有限公司。
   江苏梅兰化工有限公司于 2005年12月19日与世界银行签署了“碳减排购买协议书”,并已获得有关方面的批准。
   从 2006年7月1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发生的损益对股东权益的影响由受让方承担。

   三、公告期限  
  
2006年7月22日8:30至2006年8月18日17:00。

   四、转让参考价
  
6362 万元(人民币)。

   五、意向受让方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法人;
   2、不存在妨碍其成为合法股东的障碍。
   3、遵纪守法,无不良失信记录,具有相应的投资能力,收购资金来源合法且能一次性付清股权转让款。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意向受让方须报送材料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报送:
   1、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2、营业执照(已年检)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对照);
   3、银行出具的信用等级证明;
   4、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或有权的董事会)受让决议;
   5、最近年度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和最近一期的月度财务报表。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提供身份证原件对照);
   2、自然人基本情况、管理经验、个人简历;
   3、合法资金来源证明。

    七、报名程序和转让方式
   1、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截止期限前至泰州国联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地址:泰州市东进西路76号)办理受让登记,提交相关资料,并将交易保证金640万元(人民币)汇入泰州国联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结算专用账户(户名:泰州国联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泰州分行,账号:0182600059250)。
   2、公告期满,泰州国联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会同转让方对办理受让登记的意向受让方进行条件审查。如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在获得原产权转让批准单位批准后,将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国有股权;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竞价的办法以出价最高者为受让人(具体竞价事项另行通知)。

   八、 备查文件
   凡有受让意向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可在泰州国联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查阅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全部文件。
   1、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泰州市华泰工业控股经营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江苏梅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的批复》(泰政复[2005]98号)。
   2、江苏经纬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江苏梅兰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经纬评报字(2006)第51号)、评估备案表。
   3、江苏日月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苏日月星会专字[2006]002-1号、002-2号、002-3号、002-4号、002-5号、002-6号、002-7号、049号)。
   4、江苏梅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同意本次股权转让的文件。
   5、江苏梅兰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情况的汇报》(梅兰集团[2006]41号)。
   6、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7、其他。

   九、联系方式
   泰州国联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在公告期限 2006年7月22日8:30至2006年8月18日17:00(双休日除外)接受意向受让人咨询并 办理受让登记手续。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 0523-6233991
   联系地址: 泰州市东进西路 76号313室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六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