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深圳市宝安龙马实业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意向受让方的公告



 发布单位:泰州国联产权交易所

项目名称

深圳市宝安龙马实业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项目编号

Tzglcj201001

转让行为批准  情  况

泰州市人民政府2010年5月14日批准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10年6月5日

挂牌终止日期:2010年7月5日

转让方名称

泰州鸿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深圳市宝安龙马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集体企业

注册号码

440306103596089

注册资本(万元)

2000

法定代表人

顾季翔

住所

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石岩村龙马科技工业城

经营范围

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审批);国内商业及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

职工人数

11(在岗职工,劳动关系在泰州二建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

成立时间1988年5月10日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泰州鸿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审计情况

资产总额(万元)

2546.99(截至2009年10月31日)

净资产(万元)

526.03(截至2009年10月31日)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343.06

上年利润总额(万元)

4.11

上年净利润(万元)

4.11

资产评估

情况

评估机构

江苏经纬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经纬评报字(2010)第038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泰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评估基准日

2009年10月31日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资产总额:3713.47

净资产:1692.5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692.52万元

特别事项

说明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按《改制方案》执行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

处置方案

详见其他重要事项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管理层未放弃收购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不涉及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不涉及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详见其他重要事项

其他重要事项

1、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深圳市宝安龙马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因持续经营所产生的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经审计后由转让方按其持有的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
2、转让方承诺合法持有本次转让的公司股权,并对该股权享有完整的处置权,本次公开交易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和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3、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并查询转让方提供的资料。

4、意向受让方经审查合格后,在交纳保证金400万元的同时,须预交标的公司结欠泰州市二建公司及泰州鸿发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债务合计1931.93万元(详见评估报告)。上述款项全部汇入交易所专用账户。

5、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挂牌期满后,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股权交易合同》的;③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转让参考价格

1692.52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诚信,无不良失信记录。
2、受让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上的障碍。
3、受让方应承诺的事项:
   A、承诺一旦受让成功,不存在妨碍其成为合法股东的任何障碍。
   B、承诺有充足的收购资本,且资金来源合法,能一次性付清股权转让款。

C、承诺本次股权转让后的深圳市宝安龙马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与有意留岗的在岗职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备查文件

1、 泰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文件(泰政复[2010]26号)

2、 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评估项目核准文件(泰国资[2010] 6 号)

3、 江苏中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苏中兴审字[2009]A0105号)

4、 江苏经纬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经纬评报字(2010第038号))

5、 法律意见书

6、 其他

其他说明

 意向受让方须报送材料: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的基本情况。
   3、公司制企业应提供股东会(或有权的董事会)同意受让公司股权的决定。

4、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自然人基本情况。
   申请程序:
   1、意向受让方应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于2010年7月5日17∶30前至交易所(泰州市东进西路76号313室)提出受让申请,并填写《企业股权受让登记表》。
   2、公告期满后,交易所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向泰州国联产权交易所提交保证金等,以确定其参与收购。如征集到多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将组织公开竞买确定受让方。
   3、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在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向产权交易所提交保证金等,以确定其参与收购,受让不成的,保证金及预交款全额退还。保证金400万元。

4、公告期内如无意向受让方报名申购,则本公告自动延期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沈先生

联系电话

0523-86233997

传真

0523-8623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