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江苏河海科技工程集团

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意向受让方的公告



    经泰兴市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江苏河海科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二次改制方案的批复》 (泰企改 [2006]3号)批准,公开转让江苏河海科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79.47%国有股权。现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
    转让方承诺:本次股权公开交易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告仅为本次国有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转让方提供的资料。

    一、转让标的 :江苏河海科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79.47%的国有股权。

    二、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企业概况:
     江苏河海科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是 2000年4月29日经改制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股份制企业,注册号:3212831108431;注册资本:5085万元(其中:国有股本4041万元,占79.47%;自然人股本1044万元,占20.53%);住所:泰兴市国庆东路38号;法人代表:俞建国。公司具有水利水电总承包二级资质; 是以疏浚业为主体,涵盖工业、商业的综合性集团公司,下辖子公司 12个,其中工程业公司6个(疏浚公司、围堤公司、航务公司、水建公司、基础公司、物资公司),工商业公司6个(河海纳米股份公司、华泰纳米器件公司、同源堂生物公司、给排水公司、海泰船舶成套设备公司、东海商都)。

    (二)资产评估情况
     根据泰兴永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江苏河海科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泰永会评字 [2005]第092、092-1号),公司截止2005年6月30日资产评估基准日的(合并)总资产为21303.29万元(含土地资产2230.81万元),(合并)总负债19706.64万元,(合并)净资产为1596.65万元(含土地资产2230.81万元)。该资产评估项目已获得泰兴市财政局的核准。

    (三)土地资产
    公司占有出让土地 3宗,划拨土地1宗,共82303.85平方米,根据江苏金宁达土地评估所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江苏)金宁达[2006](估)字第TX060、061、062号,ZJ070号),土地使用权评估值合计2230.81万元。以后改变用地性质,上市公开出让改变用途的增值部分权益仍归泰兴市中兴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四)人员及职工安置费用情况
     公司经市发改、人事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的在册职工为 545人。其中:事业性质的在职职工21人,离退休职工17人,置换费用计提777.36万元。 企业性质的在册职工 507 人,其中在职 466人,置换费用计提815.98万元。 置换职工身份总费用 1593.34万元,由转让方从股权转让收入中负责解决。

    (五)重要事项
     公司 72302.9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11871.44平方米房产已抵押给泰兴市建行,贷款4000万元;另7094平方米房产抵押给泰兴市农行,贷款400万元。无对外担保事项。

    三、公告期限: 自 2006年3月22日8时30分起至2006年4月18日17时。

    四、转让参考价: 国有股权转让参考价为 1636万元,另缴1044万元待购职工个人股权,以上均一次性付款。

    五、期后事项: 公司自评估基准日至完成工商部门变更登记之日期间增加的净资产归受让方所有,减少的净资产由受让方承担。

    六、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具备高级工程师或高级经济师(水电、水利类)或一级建造师且有在本行业二级资质企业 5年以上主要管理工作经验的自然人或具有水利水电总承包二级资质、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且具备4个以上一级建造师的企业法人,均可申请受让本公告中的国有股权。
    1. 受让方应具有相应的投资能力,并承诺不存在妨碍其成为合法股东的障碍。
    2.涉及外资收购的,意向受让方应承诺能随时提供收购所需的资金。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商业信用记录。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承诺收购资金来源合法且能合法用于收购。
    5.承诺接受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并经市发改委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的《职工分流安置和调整劳动关系方案》。
    6.承担原企业的全部债权债务,不逃废金融债务。
    7.承诺在受让国有股权的同时另予缴1044万元至交易机构用于兑付愿意转股的职工个人股权(含社团法人持有的职工股权)。
    8.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意向受让方须报送材料: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水电水利总承包二级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一级建造师的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
      2.企业的基本情况;
      3.银行出具的信用等级证明;
      4.股东会受让股权的决议或有效的董事会决议;
      5.企业最近两个年度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
      6.《竞买须知》中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高级工程师或高级经济师(水电、水利类)或一级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水利水电总承包二级资质企业出具的管理工作经验证明;
      2.自然人基本情况、管理经验、个人简历;
      3.《竞买须知》中规定的其他材料;
      4.有关相应的资信证明。

     八、申请程序:

    凡有意向受让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可查阅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全部文件,意向受让方应向泰州国联产权交易所提交相关资料,并填写《企业国有股权受让登记表》,在公告截止期限前送达泰州国联产权交易所。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200万元人民币汇入泰州国联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交易结算专用账户(户名:泰州国联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泰州分行,账号:0182600059250)

     九、转让方式:

     竞价评审法。

    十、 泰州国联产权交易所 将提供备查文件,供有意向的投资者查询:

     (一)《竞买须知》。

     (二)公司备查文件
     1.江苏河海 科技工程集团有限 公司基本情况。
     2.泰兴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江苏河海科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泰永会评字[2005]第092、092-1号)
     3.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4.泰兴市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关于江苏河海科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二次改制方案的批复》及《调整劳动关系提留费用的审批表》。
     5.江苏河海科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职工分流安置与调整劳动关系方案》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6.江苏金宁达土地评估所的《土地估价报告》((江苏)金宁达[2006](估)字第TX060、061、062、ZJ070号)。
     7.泰兴市财政局《关于对江苏河海科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核准意见的批复》(泰财国资[2006]33 号)。
     8.抵押贷款协议。
     9.其他材料。
    十一、其他: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 0523-6233991

    特此公告!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二日